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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7066/202106-00072 组配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28
废止日期: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1-06-28 11:51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做好各类规划主动公开

1

主动公开市、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

市政务公开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做好财政信息公开

6

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

市财政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工作任务

具体要求

责任单位

时限要求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一)持续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11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扩大内需畅通循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推进更高水平开放、深化重点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升政府履职能力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有效引导预期,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营造良好氛围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进一步强化政策发布解读

(二)不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效果

13

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14

积极参加全省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宣传推广先进做法,对在省评选活动中胜出的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按5分/篇予以加分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着力完善政策解读方式

15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政策制定机关要积极解答政策执行机关和企业、群众的咨询。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加强机关内部协调,畅通政策咨询渠道。市政府和有条件的县级政府要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政府网站、省中小企业平台、“四送一服”综合平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 一站式” 政策咨询服务,精准传达政策意图,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市政务公开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市政府各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17

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加快形成以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为龙头,各地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的政策问答体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18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语言解读政策。以县级以上政府名义出台的,与群众和企业利益关系密切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文件起草部门要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多元化解读工作,规范进行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发布与解读以及公众参与的闭环性、规范性均符合要求的,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按2分/个予以加分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19

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通过网上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三、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20

用好行政法规集中统一公开成果,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本机关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21

全面做好现行有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年底前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22

建立市、县两级政策文件库,实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归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23

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构建网上政府的数据底座,推动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2021年底前,县级以上政府门户网站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24

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开展清理整合,避免出现一哄而上、重复建设、“娱乐化”“空壳”等问题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26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要求,2021年底前,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各地各部门设立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及上级有关部门设立并在我市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一个号码服务。构建涵盖电话、政府网站、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等受理渠道的统一热线平台体系,实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健全“12345”热线考核监督机制,开展“12345”热线服务效能“好差评”工作

市政务公开办、市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四、进一步强化基层政务公开 

(一)提升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水平

27

做好2021年国务院部门新出台标准指引的承接工作,根据省级目录标准,编制和实施相应市级目录标准和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五、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

(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35

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最大限度保障公民知情权。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学习案例和答复规范,开展座谈交流、会商研判,提升各地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对未按规范格式进行回复的,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按1分/篇予以减分;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被复议改变或败诉的,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直接按2分/篇予以减分。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各部门要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市政务公开办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36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度,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不断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三)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37

做好国务院和省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工作

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池州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

38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参加年报编制培训与编写年报非同一人并且编写有明显错误的,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按3分予以减分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六、进一步强化指导监督

(一)加强工作指导

39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报送优秀稿件被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选登的,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按5分/篇予以加分;被省政务公开办《政务公开交流》电子刊物选登的,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按3分/篇予以加分

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40

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二)改进工作风

41

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避免过度要求下级单位提供自查报告、情况说明等材料,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持续改进工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三)狠抓任务落实

42

市政府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点工作,要于重点任务分工印发后15日内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市政务公开办汇总形成各单位任务清单并做好跟踪督办

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持续推进

44

各地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务公开办、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