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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0032807066/202105-0006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其它文件】关于印发《池州市2021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池环然〔2021〕63号
成文日期: 2021-05-17 发布日期: 2021-05-2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其它文件】关于印发《池州市2021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4 17:55 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市直属园区分局: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做好全市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参照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2021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池州市2021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人:杨燚航

联系电话:2031861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7日


池州市2021年固体废物与化学品

环境管理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新《固废法》、推进长三角固废危废联防联治的重要一年。全市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要以防范环境风险为宗旨,秉持“打牢基础、健全体系、严守底线、防控风险、改革创新”工作思路,着力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一、持续完善制度体系

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参与《安徽省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修订。开展《池州市“十四五”固体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和初始年实施工作。建立并完善市县两级危险废物许可管理制度,按照省厅要求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许可管理和跨省转移审批管理。

二、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监管

持续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开展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专项整治,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和利用处置行为,探索依托矿物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废矿物油回收利用企业开展废矿物油收集网络建设试点;探索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等相关工作;做好易制毒化学品和侵权假冒商品销毁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白色污染治理,组织开展2021年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配合省、市人大开展实施《固废法》相关执法检查。

三、积极推行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改革

探索开展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存、转”试点,制定池州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管理办法。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配合省厅开展废矿物油收集网络建设试点,落实相关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和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

四、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能力建设

做好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落实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全面实施信息化监管。加快补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方面短板。鼓励跨县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实现设施共享。开展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专项检查,确保实现医疗废物及时、有效、科学、规范处置。

五、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

在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持续开展全市危险废物及工业固体废物年度申报工作。探索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处置等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推动落实工业固体废物信息报告制度。

六、继续做好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

动态更新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清单,继续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进有色、电镀等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治理,坚持落实涉重点行业新(改、扩)建项目重点重金属总量指标“减量替代”或“等量置换”要求,严格涉重金属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

七、加强尾矿库污染防治

深入排查治理尾矿库环境污染问题,完善尾矿库信息及环境监管清单,建立健全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防控长效机制,通过问题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核查治污方案、评估治污成效等措施,全面提升尾矿库污染治理能力。

八、继续做好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

积极开展新污染物治理,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督促企业落实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责任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持续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调查,推动持久性有机污染协同减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