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局,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局属各科室、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环函〔2024〕860号)及省生态环境厅统一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县区级初审、市级复核、省级终审、初评结果公示等程序,对1355家参评单位形成最终评定结果:环保诚信单位(A级)6家,环保良好单位(B级)1305家,环保警示单位(C级)42家,环保不良单位(D级)2家。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告。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