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根据《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将池州市2025年度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至3月30日。公示期间,参评单位如有异议,可通过皖企通-安徽省企事业单位环境信用评价业务平台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程亚甜 联系电话:13855649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