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池州市石台县丁香河灌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市环评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5-06-12 15:09  点击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委托安庆禾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申请将该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池州市石台县丁香河灌区工程

建设单位: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池州市石台县丁香镇、小河镇

项目概况:丁香镇、小河镇2个乡镇区域内现有灌排体系不完善,存在水利基础设施薄弱,部分山塘、堰坝损毁,渠道输水不畅,渠系建筑物不全、破损,灌溉效率偏低,量测水及信息化管理设施缺乏等问题。为改善灌排条件,保障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建设石台县丁香河灌区工程。项目已经池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池发改审批〔202574文件立项。

二、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严主任

联系电话:05666026089

邮箱:2390797035@qq.com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安庆禾美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7718136072

联系人:郑工

邮箱:1758331211@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文苑路188号市筑梦新区A4号楼207-21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项目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石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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