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现对《秋浦河航道整治工程5号、6号抛泥区抛泥清除恢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秋浦河航道整治工程5号、6号抛泥区抛泥清除恢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可联系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王工;联系电话:1865615382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广泛征询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LkACk3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969652509@qq.com)等方式向评价单位、建设单位提交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日期、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起止时间为: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