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服务与监管并重,积极主动服务辖区内排污企业,开展自行监测现场检查和帮扶工作。
在检查和帮扶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下发的排污许可证中载明的要求,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制定的规范性、自行监测工作开展的及时性和完整性以及第三方委托机构资质和监测报告质量等方面逐一审核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工作人员一对一进行帮扶指导,提出整改建议,帮助企业查漏补缺,及时纾难解困。同时督促排污单位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及自行监测技术规范相关要求,规范做好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和台账记录并保存备查,及时在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中填报并公开自行监测情况,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确保自行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优化帮扶机制,不断提高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质量。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行为,督促各排污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精准、可靠的环境监测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