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19年5月,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安排,我市开展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工作。2020年8月,市政府召开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试点工作全面启动。2021年6月底,全面完成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取缔排污口20个、整治排污口117个、规范排污口5495个。打造了“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贵池区507码头、殷汇镇牛车河、秋江街道夹江河”等示范亮点工程,实现了“全省排污口整治工作探索路子”。
二、具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工作方案。印发《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方案》并召开入河排污口工作调度会,部署了入河排污口下一步工作,着重强调需重视一、二级支流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积极开展“回头看”行动。一是各地联络员以及排口责任人定期巡查,加强对长江干流以及一、二级支流树立标识牌的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力度,切实消除入河排污口环境风险隐患。对现场检查发现的36个排污口标志牌内容信息错误,排查人员立行立改,进行更换,保证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规范,确保问题解决且不反弹;二是各地组织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对718个有水排口进行了取样监测,掌握水质状况,发现水质异常点位及时追踪溯源并在系统填报,落实了“有口必查,有水必测”等有关工作要求,对树立标识牌的排污口,通过“池州市入河排污口可视化监管平台”上传监测数据信息,实现出水水质动态更新。
(三)提高“可视化系统”运用质量。建成了入河排污口可视管控“一张图”+入河排污口智能感知“一张网”+入河排污口身份识别“一张牌”体系。以及新补充建设的5个微型水质监测站和150个视频监控点位数据,全部接入“可视化系统”。2024年,通过平台及时下发48条办理事件,已全部办结。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压实责任,不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聚焦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中水质变化、排口增减以及验收销号表填写是否规范等重点问题,定期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回头看”行动。根据职能分工,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压实属地主体责任,从严从实立行立改,确保问题解决且不反弹。
(二)依托平台,推动排污口智慧化监管。依托“池州市入河排污口可视化管控平台”,加强对重点工业企业的排污监管,定期调度长江干流及一、二级支流重点排污点位的监测工作,全面提升长江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控水平,实现全市入河排污口实时监控、提前预警、科学研判、精准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