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池区多举措规范社会源医疗废物管理
信息来源: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布日期:2024-12-27 08:14  点击次数:

一是加强沟通协作。贵池区生态环境和卫生健康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医疗废物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医疗机构、诊所等产废单位在医疗废物规范化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处置环境的职责,按照要求统一设置集中收储点进行有效收集,同时分批次、全覆盖组织辖区医疗机构、诊所、医废中心等共110余家召开政策宣讲培训会,告知各单位责任义务,并对个别医疗机构的诉求召开协调会。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压实医疗机构、诊所等产废单位及医废中心处置单位的责任。督促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规范的医疗废物处置中转贮存站,负责统一收集所在地卫生室 (所)、个体诊所、门诊部等非等级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并明确专人负责医废接收、转运台账登记管理。督促各卫生室 (所)、个体诊所、门诊部等要严格按照要求至少每2天就近将医疗废物有效防护、安全运转至定点医疗卫生单位及中转贮存站点,并同步做好交接登记工作,确保纸质、固废系统台账如实、及时、一致登记。截至目前,2024年以来,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525.6吨,同比增加5.7%。

三是规范医废中心运维。严格按照危废规范化管理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委托第三方专家对标对表对医废中心开展危废规范化排查,发现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确保医废中心规范、稳定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