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固体废物监管由“单一”向“多维”转变
信息来源:市自然生态保护科  发布日期:2024-12-23 09:23  点击次数:

为切实加强我市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压实各地及相关部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责任,市生态环境局五管齐下,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安装“助跑器”。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机制,安排专项资金委托专业环保机构配合开展市级规范化评估工作,以重点监管单位为主,兼顾简化管理和登记管理,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持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严密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坚持“两轮次、立即改、跟踪查、限期销”的原则,既“抓药治病”,又“跟踪复诊”,推动企业在整改过程中逐步提升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

二是推行“执纪+”。在评估中期,我市采取“执纪+固废”模式,邀请驻局纪检组,对第三方评估检查情况、属地分局督促整改情况和闭环销号情况进行执纪检查,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效能问题、作风问题,及时提醒辖区生态环境部门立行立改,持续提升基层固体废物监管质效。

三是设置“千里眼”。根据“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拟在条件成熟园区率先谋划“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数字监控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点面覆盖、智能收集、清单服务、闭环管理”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探索对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利用、处置等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织牢织密危废监管网。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24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60余家重点单位配置并使用智能信息化监管设备,通过信息化智能手段,推动企业落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同时,联合市卫健、农业农村等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医疗废物电子联单运行管理的通知》,督促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电子联单,同时首次将动物诊疗机构纳入管理单位,逐步推动全市医疗废物转移电子化。

四是处置“无害化”。实施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全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提升至5吨/日,确保我市近1000家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无害化处置。

五是打通“微循环”。我市积极探索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存、转”试点,共建成3个集中收集点,有效破解县区、乡镇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处置难、监管难等问题,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