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依据有关规定,对秋浦河航道整治工程5号、6号抛泥区抛泥清除恢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秋浦河航道整治工程5号、6号抛泥区抛泥清除恢复项目;
建设单位: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地点:池州市贵池区,5号抛泥区位于贵池区南闸村,6号抛泥区位于贵池区中窑。;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秋浦河航道整治工程5号、6号抛泥区抛泥清除恢复项目重点对现有抛泥区抛泥进行清除,5号抛泥区开挖清除土方850036m³,6号抛泥区开挖清除土方20912m³;重新处置合计弃土870948m³,弃土区2处,弃土区占地402.51亩;修建进场道路约1.487km。在弃土完成后,撒播草籽,草籽面积295175m2;为抛泥区及弃土区使用安全,在拋泥区及弃土区外缘设一圈钢丝防护网,高2m,面积19418m2。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蒋金辉
联系电话:0566-203506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
评价单位:安徽重晨生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5214094052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16号新世纪研发生产楼604
邮编:230088
Email:54597229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和途经
有环保利害关系的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了解该项目情况,可在本网页附件中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并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注:根据《环影响评价公众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方式,将公众意见表反馈给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