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池州市2023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5-08 09:24  点击次数:

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全市综合信用评价体系,我局依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组织开展2023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企业名单

依据《方案》等文件要求确定,参评企业共44家,名单见附件1。

二、参评企业培训会议

市局拟于近期委托市环科院对参评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则上名单内所有参评企业、各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经办人员均需参会。

三、评价工作要求

(一)各地通知辖区内企业参评、参训,并在5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不参评企业的核实、上报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工作时间节点(附件2)推进评价工作,加强对参评企业的全程指导,对企业的环境信息要严格核实把关,务必要做到信息真实、有据可依、有证可查,评价程序规范严谨确保于6月23日前完成企业自查自报工作,7月14日前完成县(区级结果初核工作,8月11日前完成市级结果复核工作。

(三)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评价实际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核查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依据《方案》进行严肃处理。

人:程亚甜

联系电话:13855649757

 

附件:1.池州市2023年度“市级”环境信用评价企业名单

2.池州市2023年度“市级”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计划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58


附件1

2023年度池州市“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名单

序号

区域

企业名称

备注

1

市经开区

安徽海源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新增环境监管重点名录

2

市经开区

池州中科裕华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3

市经开区

池州华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4

市经开区

安徽钰锋钢结构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5

市经开区

池州春亚建材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6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安徽佳晟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新增环境监管重点名录

7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安徽安坤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新增环境监管重点名录

8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安徽浩源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新增环境监管重点名录

9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安徽精隆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新增环境监管重点名录

10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安徽鑫梁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新增环境监管重点名录

11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安徽鹏翔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新增环境监管重点名录

12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安徽恒业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13

贵池区

安徽省圣马矿业有限公司

2024年新增环境监管重点名录

14

贵池区

安徽西恩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新增环境监管重点名录

15

贵池区

池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天堂湖污水处理厂)

2024年新增环境监管重点名录

16

贵池区

池州市排水有限公司(清溪污水处理厂)

2024年新增环境监管重点名录

17

贵池区

池州星原锅炉有限责任公司(拒绝参评)

符合参评要求

18

贵池区

池州市中远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19

贵池区

安徽金朝造船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20

贵池区

池州市恒旺钙业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21

贵池区

池州市天宇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22

贵池区

国能神皖池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23

贵池区

池州华锌尾砂治理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24

贵池区

池州市世源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25

贵池区

池州池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26

青阳县

安徽三立石业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27

青阳县

安徽青木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28

青阳县

青阳县洪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29

青阳县

青阳县华强石粉加工厂

符合参评要求

30

青阳县

青阳县盛公山金多金属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31

青阳县

青阳县独龙建材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32

青阳县

安徽铸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33

青阳县

青阳县顺通汽车检测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34

青阳县

常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35

东至县

东至海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新增环境监管重点名录

36

东至县

安徽利安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新增环境监管重点名录

37

东至县

安徽甄银家居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38

东至县

东至县超越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39

东至县

东至县强力建材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40

东至县

东至县久祥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41

东至县

安徽陶公酒业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42

东至县

东至县祥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43

石台县

石台县昌兴水资源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44

石台县

石台县广兴水资源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符合参评要求


附件2

2023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计划安排表

序号

内容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1

计划

部署

下发2023年度“市级”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通知

4月30日前

2

业务

培训

对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及企业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

5月20日前

3

自查

自报

企业将被列入评价时间段内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社会监督等4类21项评价指标的实际情况上报所属辖区生态环境部门

5月20日至6月23

4

结果

初核

各地生态环境部门收到企业上报的环境信息后,对信息进行核实,并补充日常环境监管信息

6月24日至714

5

结果

复核

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收到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的初核结果后,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及上报信息对初核结果进行复核评分,评分后统一交由市环科院汇总统计后再报法规科核实,确定初评结果

7月15811

6

结果

公示

1、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门户网站将初评结果公示15天。公示期间,参评企业、公众、社会组织等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满前,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市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资料或证明材料

2、市局收到异议意见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异议人

8月12日至8月26

7

确定

结果

初评结果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办公会议审定评价结果形成最终评定结果

9月20日前

8

信息

公布

市局在评价结果审定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门户网站专栏向社会公布最终评价结果,并抄送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池州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分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监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

10月底前

备注

市局适时组织对不参评企业及初评结果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