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乡村振兴试点村镇等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明确年度任务,细化整治措施。制定并印发《贵池区2024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明确2024年度贵池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为6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为11个行政村,进一步细化整治目标、整治时间、整治成效等。会同相关镇街逐一走访了各任务村,分别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督促镇街和村居对标对表市、区有关要求,加大资金投入,全面抓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6个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验收以及3个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验收。
强化分类指导,提升试点成效。印发实施《2024年贵池区乡村生态振兴工作要点》,分类指导开展梅村镇乡村振兴试点镇、里山街道元四村及乌沙镇灯塔村乡村生态振兴试点村建设,确保实现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机制基本建立,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初步形成,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到梅村镇霄坑村指导2023年度乡村生态振兴试点村验收评估工作,配合第三方开展二三季度霄坑试点村水、大气、土壤等相关监测。
强加部门协作,开展专项排查。一是先后印发《关于开展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贵池区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联合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及各属地镇街对乡镇政府驻地及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空转、进水量少、进水浓度低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建立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清单;同时按照“谁主导建设、谁牵头整改”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截至目前,排查上报问题2个,目前均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二是组织各镇街深入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印发《贵池区农村黑臭水体常态化排查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6年)》,动态更新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清单,确保“发现一条、纳入清单一条、治理销号一条、落实长效机制一条”。截至目前排查上报黑臭水体一条,已制定“一水一策”治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