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池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6-11 08:36  点击次数:

2023年,池州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3%,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国省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比例为100%,优良率为96%,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主城区区域和道路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3年,池州市全年城区空气质量达到优、良的天数共315天,优良率86.3%,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6、20、51、32微克/立方米,臭氧(O3)日最大八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56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日均值95百分位浓度为1.0毫克/立方米2022年相比SO2、NO2PM2.5年均浓度分别下降了14.3%、9.1%、3.0%,臭氧(O3)日最大八小时滑动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下降了3.1%,PM10年均浓度、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均与去年持平城区大气降水pH值年均值为6.31,全年未出现酸雨。城区空气降尘量为2.1吨/平方千米•月。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全市长江(池州段)、秋浦河、青通河、尧渡河、黄湓河、九华河、龙泉河、陵阳河、白洋河、香隅河、大通河、官溪河、丁香河、青弋江14条河流和升金湖、平天湖、牛桥水库、古潭水库、石湖水库5个湖库共计25个国省控监测断面(点位),其中达Ⅰ类水的断面(点位)有6个,占24%;达到Ⅱ类水的断面(点位)有15个,占60%;达Ⅲ类水的断面(点位)有3个,占12%;有1个断面(点位)水质为Ⅳ类。

清溪河城区4个监控断面的水质为Ⅲ类-Ⅳ类,水质与去年基本持平。

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2023年市级两个饮用水源地民生水厂和江口水厂长江取水点水质均达到Ⅱ类;县级饮用水源地石台县二水厂取水点水质达到Ⅰ类,东至县龙江水厂、青阳县牛桥水库取水点水质均达到Ⅱ类。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池州市城区105个点位的区域昼间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8分贝,比去年上升了1.0分贝,区域夜间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7.3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总体水平等级均为三级(一般);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6分贝,比去年下降了2.2分贝,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好),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8.4分贝,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二级(较好)。2023年池州市功能区环境噪声共监测56点次,其中昼间监测28点次,夜间监测28点次。各类功能区噪声平均达标率为89.3%,其中昼间达标率为92.9%,夜间达标率为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