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交流座谈会
信息来源:市宣教法规科  发布日期:2024-01-22 08:42  点击次数:

1月16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贯彻落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交流座谈会,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卫中、涂闯,宣教法规科、执法支队及县区分局分管领导、副大队长、案件审查人员参加座谈。

会议围绕《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贯彻实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展开交流,与会人员就行政执法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发表意见。

局领导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2023年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指出面临新形势,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更要严格公正执法、正确行使行政权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一是增强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坚决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是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提升执法能力;三是要组建专家队伍,发挥人才优势,以技术、经验带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