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提前下达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分配方案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01-18 16:45  点击次数:

序号

上级资金

文件

资金类别

额度

(万元)

县区

(部门)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改造)内容

项目

进度

原安排资金

(万元)

调整后资金

(万元)

1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皖财资[2022]1414号)

空气质量

补偿

77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池州市主城区道路扬尘治理提升行动项目

建立健全主城区道路洒水降尘工作机制,增加主城区重点区域周边道路以及其它一、二级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延长作业时间,提升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

正编制实施方案

77

71

2

监测能力补短板

100

市生态

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监测区域站

监测能力建设

购买1台全自动流动注射仪(约60万元)、1台便携式多种气体分析仪(约30万元)、2台智能烟气采样仪3072(约6万元)、1台手持式PM2.5/10直读仪(约2万元)、1台便携式气象参数检测仪(约2万元)等监测设备,配套完善仪器操作所需环境(包括实验台、实验线路布置等)。

前期

100

不变

3

监测能力(VOCs组分站运维)

50

监测科

VOCs组分站运维

专项用于VOCs组分站运维

前期

50

不变

4

一市一策

补贴

100

大气科

池州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调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

专项用于补贴池州市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调防控“一市一策”驻点跟踪研究项目

正在申请采购计划

100

不变

5

应对气候

变化

40

大气科

2022年度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及市级碳排放重点企业核查

用于编制2022年度温室气体清单和市级碳排放重点企业核查

前期

40

不变

6

VOC污染治理和问题整治

85

大气科

VOC污染治理

用于补助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示范企业

前期

85

不变

合计

452

 

 

452

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