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磷酸锌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首次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公式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磷酸锌新建项目
单位名称: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池州东至化工园区
建设内容:1万吨磷酸锌生产装置及相关的辅助设施,项目分为二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5000吨磷酸锌生产装置及相关辅助设施,二期建设年产5000吨磷酸锌生产装置。
2、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总
联系电话:15955666565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551-65573520
4、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5、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