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胡明星:厚植“生态”本底,书写“绿色”答卷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  发布日期:2023-11-16 15:07  点击次数:

池州市是一座自然秀美的生态绿城,把绿水青山守护好是我们最大的责任、最大的政绩。池州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生态立市”战略。1988年池州地区复建之初,就明确提出“大念山水经”。1996年,池州被批准为全国唯一的“国家生态经济示范区”试点地区。2000年,市第一次党代会鲜明地提出“生态立市”战略,明确打好生态牌。2011年,市第三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四个池州”,并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2016年,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建设“三优池州”。2021年,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尤其是近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谱写生态文明建设池州新篇章。

一、环境质量状况

2023年1—10月份,池州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9,位于全省第4,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28位,较去年上升24位;PM2.5平均浓度29.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6%;优良天数比例86.2%,同比上升4.6个百分点。城市水质指数3.3367,居全省第2位。

二、主要做法

(一)扛牢政治责任,把好山好水保护好。池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国之大者”,谋划推进了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等一系列长远性战略,先后荣获全国首批森林旅游示范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中国最具生态竞争力城市等荣誉称号,形成了“水在城中、城在园中、人在绿中”的城市特色。全市涌现出了一批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的典型案例和示范样板,石台县成功创建第七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2023年10月28日正式获评)、国家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县,青阳县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县等。

(二)坚持系统治理,科学推进生态保护修复。2016年至2022年,我市累计争取各类生态环保资金19.33亿元,实施升金湖国际重要湿地保护、滨江环境整治等一批江河湖泊湿地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在全省率先消除城市黑臭水体,贵池区入选全国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全面落实“双碳”战略,制定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领域专项方案,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双碳”“1+N”制度体系。建成全省首个“双碳”管控平台、全省首笔绿色碳交易实现跨国变现,开展森林碳汇指数保险试点,开出全省“林业碳汇指数保险”第一单。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池州月亮湖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

(三)强化问题导向,全力打好生态环境保护主动仗。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先后开展“三大一强”专项攻坚、节能减排减污整改百日攻坚、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池州)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提质增效三年提升行动、群众“家门口”问题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使得升金湖缓冲区违建、石灰石加工企业环境污染等一批长期积累顽瘴痼疾得到有效解决。建成省内首个全流域入河排污口数字监控平台,提前1年开展长江“十年禁捕”,实现了从“打被动仗”到“打主动仗”转变。开展长江流域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同打击跨区域违法行为,积极参与赣鄂皖跨省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专项检查行动,河湖管理工作荣获2022年度国务院督查激励表彰,连续5年获省政府督查激励表彰。秋浦河(石台段)成为全省唯一入选的全国“最美家乡河”。

(四)突出生态优先,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坚持把绿色低碳发展作为解决生态环境问题的治本之策,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的半导体、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打造车规级芯片、汽车轻量化材料生产基地。2023年上半年,全市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落地项目总投资额达538.1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59%。积极发展新能源、循环经济等生态绿色产业,稳步推进以石台抽水蓄能电站为支撑的长三角绿色储能基地。拓宽“两山”转化通道,完成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全面深度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深化与上海长宁区合作共建,与苏州相城区合作建设“园中园”,与安庆签订“一江两岸、拥江发展”合作协议,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加快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示范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坚持底线思维、筑牢生态安全根基;三是推动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四是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五是纵深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