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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10-23 08:30  点击次数:604

10月17日,贵池区人民法院对某公司不服行政处罚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出庭应诉。

近年来,池州市生态环境系统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强化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带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池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稳步推进法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慎重地对待每起行政违法案件。案件经过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承办机构案件审查、分管局长案审会审查和法制审核后,由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严把程序关、事实关、证据关,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

今后,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将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池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