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9-22 10:13  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经开区规划建设及发展历程中存在问题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阶段将在听取公众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2-2035年。

3、规划发展目标

2035年,园区建成以绿色农产品加工、金属制品制造、装备制造为主导,新材料、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商贸服务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新型绿色产业体系,园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成为东至县北部重要经济增长极。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全面建成智慧园区,形成以与产学研合作为基础,以领军人物、创新团队为支撑的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梯次平台。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园区建设目标基本实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对外开放形成新格局,建成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的基地、皖江先进制造业基地、大渡口城镇综合新区。

4、规划范围

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调区后规划面积323.76公顷,共3个区块,区块一面积237.11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嵩山路,南至沪渝高速,西至安景高速,北至318国道;区块二面积54.65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仙寓山路,南至清溪河路,西至历山路,北至天鹅湖路;区块三面积32.0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206国道,南至炼丹湖路,西至龙山路,北至升金湖路。

5、评价主要结论

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原则,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与国家及安徽省主体功能区划,《池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等上位规划,国家及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规划等均具有较好的符合性。规划方案得到当地公众的普遍支持,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均较小,经过区域削减后,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可以接受。总体而言,本规划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22035年)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经开区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经开区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sWabFwZJco7_4ZYHRUpHg

提取码:0km3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于规划实施单位处,公众可联系前往查阅。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见本网页附件。

四、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东至县大渡口镇新康花园3

联系人:许局长

联系电话:18955638722

电子邮箱:174366699@qq.com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3

联系人:徐

联系电话:0551-65568736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与时间

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安徽池州大渡口经济开发区(安徽石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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