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石灰石矿煅烧加工企业环境污染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2021年8月现场调查发现,贵池区、青阳县多家石灰石矿煅烧加工企业存在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烟气直排等问题,并伪装成白天停产假象,实际在夜间大肆生产,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周边群众反映强烈。
二、整改实施主体
池州市委、市政府
三、重点措施
1.2022年6月底前,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2.2022年底前,对贵池区、青阳县在产石灰石矿煅烧加工企业进行排查整治,建立企业清单和问题整治台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环境监管,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四、目标任务
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完成时限
2022年底前。
六、整改完成情况
1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通过开展各类执法检查,全面起底石灰石矿煅烧加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持续保持打击石灰石矿煅烧加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存在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批建不符、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查处,全市共立案查处12家次,均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6家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共缴纳处罚金额232.4331万元。
2.对贵池区、青阳县在产石灰石矿煅烧加工企业进行排查整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一是贵池区和青阳县对各自辖区内的石灰石矿煅烧加工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排查发现230个问题,均建立“问题、任务、标准、责任”四项清单。企业严格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同时排查的问题执行“验收+销号”机制,石灰石加工企业整体的污染防治水平和管理能力得到提升。二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石灰石加工行业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池环办〔2021〕133号),进一步规范石灰石加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企业严格持证排放污染物。2022年,对全市在产石灰石煅烧加工企业开展全覆盖联合执法监测,共开展监测59家次,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环境监管,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贵池区和青阳县加大智慧平台建设,分别建设了贵池区企业污染源及安全生产在线监管平台和青阳县生态环境智慧监控平台,将在产的39家石灰石矿煅烧加工企业的在线监测数据和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及产污节点的视频接入县区监管平台联网,实现污染物排放数据实时采集、环保设施等关键点位可视化监控。实时跟进3家基建、2家技改和1家停产的石灰石矿煅烧加工企业的投产情况,督促企业安装使用在线监控设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15日,共10个工作日)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
监督电话:0551-62379305
电子邮箱:anhuiepi@163.com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