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精隆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万吨铝基新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8-23 15:55  点击次数:

按照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安徽精隆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年产5万吨铝基新材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生态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铝基新材料扩建项目

2、建设单位:安徽精隆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凤鸣大道8

5建设内容及规模在精隆厂区已建成并投产2#厂房内,新增2台立式漆包机,4台卧式漆包机,1台铝线挤压机,1台大拉丝机,4台小拉丝机;在精隆厂区新建4#厂房内,新增卧式漆包机23台,中拉丝机12台,小拉丝机18台,挤压机2合,时效炉1台;4#厂房配套建设其他辅助设施等。

6、年新增生产能力:增加产品6000吨。

7、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

8、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现有工程基本情况

本项目现有工程为“年产5万吨铝基新材料项目”,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9524日由原池州市环境保护局江南产业集中区分局以江南环发[2019]24号文批复,于2019年9开工建设。现有工程环保“三同时”手续完善,目前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2)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厂区现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理设施均满足现有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根据厂区污染源现状监测,厂区废气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均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企业废水治理措施合理,废水总排口外排废水能够满足江南产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一体化设施接管标准及《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相关限值要求。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区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徽精隆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总

联系电话:0566-3388617

邮箱:984401665@qq.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凤鸣大道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51-63870686

邮箱:yzchen1246@163.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路168号合肥创新中心3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格格式要求填写,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具体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安徽精隆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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