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委托安徽显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多聚磷酸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首次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公式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多聚磷酸改扩建项目(重新报批)
单位名称: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池州东至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新增4条多聚磷酸生产线,每条生产线生产能力为25000t/a,项目建成后,全厂新增10万t/a多聚磷酸的生产能力。
2、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总
联系电话:15955666565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安徽显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551-65573520
4、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5、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龙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