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集中区生态环境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4日
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池州高质量发展大局、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强依法治理和落实普法责任制上下功夫,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举措》,进一步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为现代化池州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的要求,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着力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组织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机关党委)。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培训重点内容(办公室)。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运用各类融媒体手段和平台。通过邀请专家授课,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宣教法规科)。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3.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精心组织2023年度“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宣教法规科)。
4.加大民法典学习宣传。继续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宣教法规科)。
5.深入宣传重点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宣教法规科)。
6.加强党内法规宣传。以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等党内法规,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机关党委)。
三、推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7.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述法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报告内容。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强化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宣教法规科)。
8.实施分层分类分众精准普法。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深入实施“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常态化在生态环境领域组织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普法宣传工作(宣教法规科)。组织参加2023年“江淮普法行”活动,一体推进“普法行、宣传行、督查行”(信息中心)。为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知法守法意识,减少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继续在列入全市重点排污企业中全面开展“云企精准云普法”工作(宣教法规科)。
四、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9.加强弘扬优秀法治文化。加强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和运用,组织参与法治微动漫、微视频及法治文艺节目征集展播等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包公法治动漫创作、第一届包公杯动漫书画作品大赛。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宣教法规科)。
10.加强新技术新媒体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两微一网”作用,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普法宣传,通过LED电子屏、橱窗、展板、门户网站等载体扎实开展法治宣传(信息中心)。
五、落实“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
11.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根据全市“八五”普法规划要求,以中期检查评估为契机,全面总结经验成效、做好查缺补漏、发现创新亮点、树立先进典型、查找问题短板等工作(宣教法规科)。
1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制“三单一书”。行政执法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的工作指引》,将普法融入行政执法过程。做好以案释法和案例发布工作(执法支队)。
附件: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责任单位名称(盖章) |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
|
重点普法内容 |
共性内容 |
1. 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宣教法规科) 2.党内法规(机关党委) |
个性内容(根据本单位职能列举重点法律法规规章普法责任目录,并将普法责任分解到科室) |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办公室) 2.《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及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宣教法规科) 3.《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环境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噪声污染防治法》、《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水与大气生态环境科) 4.《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等(自然生态保护科) 5.《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6.《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监测科) 7.《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饮用水环境保护条例》、《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
本单位2023年重要 普法时间节点 |
3月、5月、6月、10月、12月 重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池州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宣传 |
|
根据2023年度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单位实际,列举计划组织开展的重点普法项目和主题活动 |
1.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 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3. 开展2023年“江淮普法行”活动 4. 通过“以案释法”提升执法水平 5. 开展普法宣传文化活动 6.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
|
本单位普法平台 |
市局网站、微博、微信 |
|
分管领导、联络科室 及普法联络员 |
分管领导:马卫中 |
|
联络科室:宣教法规科 |
||
联系电话:2044028 |
||
普法联络员:喻志友 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