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深入贯彻实施《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以“放管服”改革为指导,保持严的主基调,持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让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坚持计划导向。结合辖区生态环境领域监管实际,紧扣创新监管机制主基调,不断探索、挖掘“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执行潜力,制定《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随机抽查计划》,将随机抽查作为生态环境监管活动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高效统筹监管执法资源,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行5G信息化全过程记录。全年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抽查43家,发现环境问题并要求整改的20家,其中立行立改14家,下达监察意见6份,开展非双随机监管的日常执法检查110余次。
坚持在线把脉。压实重点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大数据管理优势,实施《石台县重点污染源月度检查计划》,通过在线核查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运维情况,安排专人紧盯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情况,督促企业及时补传数据,确保数据有效达标。同时根据《石灰加工行业专项治理升级行动方案》要求,建成了大气在线监测智能云平台,实现石灰石企业炉窑烟气排放情况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联网。
坚持测管协同。依据环境执法需求制定《石台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执法监测工作计划》,并将执法监测经费纳入执法工作预算。全面提升环境监测基础能力,组织技术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升监测业务水平,确保监测结果“真、准、全、快、新”。坚持监察监测联动机制。畅通环境监测和环境执法的协作配合机制,通过对排污单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核查,现场监测与现场执法同步进行,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执法检查“严”,切实提升环境监管效能。
坚持部门联动。加强与住建、自规、交通、卫健、行政执法局等部门的联动,发挥联合执法制度优势,科学合理划分职责权限,厘清执法边界,进一步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2022年由县环委办牵头,联合八个部门,围绕建筑工地、矿山企业、石灰石加工、医疗卫生、餐饮油烟、危险废物等开展专项督查检查42次,查办案件3起,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坚持正面清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实施方案》,在严格规范的基础上大胆创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通过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召开法规宣讲、座谈和业务培训7次,助力企业发展。同时,开展了“群众接待日”7次、“企业接待日”6次,共收集问题及意见26个,并安排专人负责对接,持续跟踪解决,切实做到“有意见有反馈有解决”,持续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