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三角四省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发布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十大典型案例》,我局办理的“安徽省池州市月亮湖某企业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入选。此案例是全国首例以简易程序办理的赔偿案件,开创了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简易赔偿程序,经验成果写入了国家和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文件,被生态环境部作为实用、易上手的简易模式在全国推广使用。该案是安徽省第一例磋商成功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评为生态环境部第一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获省委依法治省办“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入选安徽省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案件简介:2019 年3月28日,池州市某公司施工处理时误将污水管道接入了雨水管道,导致该窨井受纳的约50 万吨生活污水直接流入月亮湖,造成月亮湖水体严重污染。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及时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开展调查,固定相关证据,并邀请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技术专家、安徽大学法学院法学专家参与推演和论证,经专家测算,修复费用在50 万以下。在赔偿办理和鉴定评估程序复杂,鉴定费用居高不下的情况下,省厅全程指导,市局认真研究改革文件,先行先试,首次提出简易程序,经上级同意,我局对程序进行了简化,成功办理了月亮湖水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