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 | 序号 | 涉及企业及企业负责人 | 存在问题 | 处理情况 | 整改情况 | 监管责任部门 | 备注 |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 1 | 青阳县盛公山金多金属矿发展有限公司 | 无 | 公司对采矿区边坡进行了喷播复绿,对曾经开采过、暂时不继续开采区域及时进行了喷播复绿。该采矿作业时间为上午8点至11点半,下午1点半至5点半,夏天偶尔到6点;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在周末6点(11月26日)对该采矿区又进行了突击检查时,采矿区未生产;该公司最近南侧居户距公司厂界约500米、距采矿区约600米。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于11月16日对该公司南侧居民点进行了噪声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噪声排放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一级标准。 |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公司将加强日常管理,做好设施设备维修保养,确保生产时污染治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公示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经常反馈民意、及时了解诉求,减少污染投诉事件发生。 | 青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