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开展了全区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核查工作。
检查组先后核查了池州市玖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秋江街道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外送线路项目及中国能建池州市贵池区读山湖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重点核查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是否落实、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间是否超期、验收主体与环评批复对象是否一致、项目环评批复后是否存在重大变更事项等情况。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交办,要求企业立行立改。
贵池区生态环境分局将进一步压实对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管责任及输变电企业的主体责任,将输变电建设项目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日常监管工作内容,全面加强对辖区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单位自主验收工作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