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衔接落实国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展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2〕75号)和《关于开展全市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池编办〔2022〕173号)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省级指导目录为参考,经过集中会审、二次复审、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扎实开展了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2022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现将有关调整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1日前,与我单位法规科联系。
联系电话:2044028;联系人:黄文;
附件:
1.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调整后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
2.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征求意见稿)
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调整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清单(征求意见稿)
4.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调整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清单(征求意见稿)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