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建立健全常态化发现整改机制,切实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目前,50个省级以上层面问题和245个自查发现问题完成销号。抓好问题发现“源头关”。积极构建“上下联动+部门协同+专业辅助”的问题发现机制,组织基层环保协管员开展日常巡查,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回头看”和帮扶指导,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专项排查,市、县两级共上报“N”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303个,发现问题数位于全省第一。严控问题整改“过程关”。问题整改实行双向交办、周调度,市环委办既调度属地主体责任整改情况,又调度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帮扶和验收销号情况,今年以来共下发提醒单、催办单、督办单、警示函34份,确保各类问题按期销号。严把问题销号“质量关”。严格执行《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逐一明确问题整改主体、验收主体,严格实施一表、一单、一照、一核“四个一”验收销号流程,及时公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高质量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