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召开用途变更“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管理规程培训会议
信息来源:市自然生态保护科  发布日期:2022-10-14 08:55  点击次数:

10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用途变更“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管理规程培训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处一级调研员张玉谭、副处长李明应邀来池开展培训。会上,李明对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和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解读,分析池州市重点建设用地管理形势,指出目标考核中应注意的问题,带领大家学习典型案例。联动环节,市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积极提问,李明副处长一一解答,及时分享业务工作经验。

张玉谭在讲话时强调,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要做到三点:一是思想认识要提高。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是省对市年度绩效目标考核的重点内容,是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抓手。要深刻汲取周边地市典型案例经验,充分认识“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重要意义。二是业务水平要提升。重点聚焦用途变更“一住两公”建设用地地块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市县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从业人员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学习,深刻领会土壤环境管理文件精神,落实管理措施,坚决防止违规开发利用。三是部门联动要加强。生态环境部门和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强化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规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放,强化用途变更的建设地块联动监管。

许波在总结会议时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事关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事关民生保障。要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工作导向,有序推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二要及时传达到位。各县区、管委会与会同志要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汇报,进行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扎实推进“一住两公”建设用地管理工作。三要压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主动作为,进一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重点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提升建设用地环境管理水平。

市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管委会生态环境部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经办人员共三十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