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省厅相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18个市直有关单位启动我市塑料污染治理第三次联合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自8月19日至11月30日,以塑料制品源头减量行动、塑料垃圾规范回收处置行动、废塑料再生利用行动、江河湖海“清漂”行动、农膜和农药包装治理行动、公共机构引领示范行动、重点领域督导行动、宣传引导行动等八大专项治理行动为突破口,汇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减少白色污染,共建绿色美丽家园。
此次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自查整改,各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塑料污染治理职责分工全面开展自查,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确保自查整改落到实处;第二阶段为重点督导,强化对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者和重点场所落实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等政策情况,以及废塑料回收清运处理等情况调度,督促指导企业逐步建立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管理的长效机制;第三阶段为协同推进,各市直有关单位督促企业对此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按期完成整改。市直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成立检查组对各县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