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强化联审联动、做好证后监管、开展技术帮扶等工作,深入推进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监管。
加强技术力量,推动联审联动。市生态环境局抓住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这一核心,通过精心安排,购买技术服务力量,提升了排污许可证准确性,有力保障了排污许可证的质量,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一证式”监管打下坚实的基础。严格按照“一证式”监管要求,实行科室联审程序,由主管业务科室对排污许可涉及的监测方案、排放标准、排放总量、应急管理、固废管理等多方面进行审核,并将这些要求集中反映到排污许可证上,形成对企业管理的合力。2022年1-6月全市办理排污许可事项137个,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81家、变更排污许可证56家。
做好证后监管,推动企业依法排污。一是定期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提交情况进行梳理和核查,将屡催不填报的企业清单移交执法部门,由执法部门上门督促企业落实排污许可主体责任,目前全市510家排污单位按时提交了2021年度执行报告,182家排污单位按时提交了2022年第一季度执行报告。二是切实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将持证排污情况,纳入日常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三是开展非现场执法,充分利用在线监控平台、视频监控平台等监控系统对企业生产治污设施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生产现场管控情况等进行核查,对疑似违法行为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执法,提高执法效能。
开展技术帮扶,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联合聘请第三方技术人员,针对每家企业自身特点进行具体技术指导,现场为企业答疑解惑,通过问题查摆和精准帮扶,为排污单位提出详细意见和建议,帮扶指导排污单位完善环境管理台账,及时开展自行监测以及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完善执行报告、做好信息公开等工作,助力企业规范落实排污许可证工作各项管理要求。今年以来已上门帮扶企业30余家,指导排污单位自觉做到“按证排污,自证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