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信息来源:市宣教法规科  发布日期:2022-06-20 08:29  点击次数:

根据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和科技部、公安部等11个相关部门共14家单位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对2022年以来立案查处的资源与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组织筛查,查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并邀请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进行现场鉴定评估,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5月份邀请了第三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专家对14起行政处罚案件线索进行实地踏勘,筛查出3起案件线索并启动索赔,围绕生态环境损害是否存在、受损范围、受损程度、是否有相对明确的赔偿义务人等问题及时进行损害调查,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文书、监测报告等资料。目前1起案件线索正在形成调查结论,根据损害事实简单、责任认定无争议、损害较小的情况,采用委托专家评估的方式,出具专家意见;2起案件线索正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组织开展鉴定评估。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落实《规定》明确的案件线索筛查、索赔启动、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索赔磋商、司法确认、赔偿诉讼、修复效果评估等重点环节,认真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同时通过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向企业普及制度,讲解政策法规,强化企业“生态环境损害必须赔偿担责”的责任意识,促进企业主动守法。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在法治轨道上的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真正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