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四举措助力重点企业上市
信息来源:市环评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2-06-13 08:35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大会以及全市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暨推进产业强市大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实施产业强市战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结合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开展企业上市帮扶活动,提供全方位、全流程的精准服务,全力以赴助推企业加快上市步伐。

一是优化上市企业募投项目审批手续。对拟上市企业拟建项目环评文件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通过“上门服务、靠前服务、现场服务、主动服务”的方式强化项目指导、优化环评审批,提前解决项目环评审批阶段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实施环评受理材料“容缺后补”机制、运用“打捆环评”“告知承诺制”等区域评估成果,做好项目落地的环评审批服务工作。

二是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以服务保障上市企业募投项目建设为主要目标,强化生态环境要素保障。全力拓展存量挖潜空间,加强对各县区、园区指导,通过开展精细化管理、产业升级和污染治理等,多渠道挖掘全市自身减排潜力,为上市企业募投项目腾退出尽可能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较大的建设项目,通过市级协调解决,推动重大项目落地。

三是创新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方式。推进施行《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对拟上市企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将拟上市企业列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双随机检查实施差异化监管,企业抽查概率与其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完善环评、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经营、生态环境监测、环保设施建设运维等领域环保信用监管机制。鼓励、支持拟上市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运用好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

四是落实“点对点”帮扶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结对服务13家拟上市企业,为企业上市过程实施全程服务,定期对接联动,了解并处理企业上市需求,及时宣传环保政策,做好法律法规释讲和技术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