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发布《关于加快落实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正式进入落地实施和管理应用阶段,是池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又一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了对池州市规划实施、产业发展转型和生态环境治理等的约束和引导,划定了生态空间,确定了水、大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目标,提出了能源、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建立了边界清晰、功能明确的环境管控单元,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池州市共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40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4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65.80%;重点管控单元12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8.29%;一般管控单元4个,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5.91%。《实施意见》对各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提出了明确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的重要依据。池州市将充分发挥“三线一单”成果作用,支撑产业准入清单制定与实施,推动产业准入清单在具体区域和单元落实落地,促进产业布局和结构优化升级,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另外《实施意见》建立了评估和更新机制,原则上每五年对“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调整更新,并按规定报批后发布。因法律、法规以及全市发展战略、行政区划、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等发生重大变化,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边界、自然保护地体系、耕地保护等依法依规调整后导致“三线一单”变化的,按照规定适时开展动态更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