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徽东至香隅化工园公用码头有限公司委托安徽国信环境保护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东至经开区公用码头安全环保提升改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东至经开区公用码头安全环保提升改建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东至香隅化工园公用码头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池州市东至县香隅化工园区
投资总额:155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码头接岸引桥上新增13条(每条长约250m)液体运输管道;按现环保、安全和化工石油码头要求更换一条65m*14m*2.2m趸船;更换趸船上设置若干装卸臂;在岸上或趸船上按消防安全设计规范设置消防泡沫站;在现装卸作业区东南边建设约1500平方米进港管道对接场地和对接设备;按化工码头安全要求规范重新布置照明;对现有装卸区和拟建的进港管道对接场地重新封闭;完善现有收集围堰与收集池的防雨水进入设施。新增货种液化石油气、芳烃、石脑油、汽油、甲醇、乙醇、聚合氯化铝、硫酸、液碱和柴油,年新增40万吨吞吐量。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东至香隅化工园公用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013046527
联系地址:池州市东至香隅化工园区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安徽国信环境保护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64462588
邮箱:ahgxhb@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邮寄地址和电子邮箱详见“二”和“三”。
六、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安徽东至香隅化工园公用码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