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拟于池州市贵池区涓桥镇联合村陀弥山南冲建设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特向社会发布第一次信息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和概况
(1)项目名称: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
(2)建设单位: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池州市贵池区涓桥镇联合村陀弥山南冲;
(4)建设性质:扩建;
(6)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扩建工程,厂区现有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400吨/日,本次二期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1台500t/d的机械炉排焚烧炉+12MW汽轮发电机机组,并配套建设烟气净化、渗滤液处理站等辅助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工;
联系电话:0566-2563376;
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涓桥镇联合村陀弥山南冲。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祝工;
联系电话:0551-65994180;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湖高新1号楼。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本网页链接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发表口头意见或提交书面意见,也可就该项目不清楚或不了解的情况进一步作咨询。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池州皖能环保电力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