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市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按照市委市政府赋予的职能,市生态环境局结合实际情况,根据区域环境风险特征、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类型,科学选取以中石化、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海螺水泥、铜冠有色九华冶炼厂等12家企业为全市环境应急物质储备点,以满足环境应急物资“最快时间、最短距离”的运抵要求。3月4日,市生态环境局与应急物资代为储备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代储协议签订仪式上市生态环境局白平副局长要求各企业: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重要载体,牢固树立“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理念,做到“宁可备而不用、决不能用而无备”,决不能有懈怠心理和麻痹思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全市环境应急管理的统一要求,坚持政企联合,积极参与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充分履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二要备好应急物质。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行)》有关规定,按照编制备案的《预案》文本要求,充分储备环境应急物资,定期维护保养应急设施设备,确保物资有效。三要及时有效响应。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于环境应急处置工作中,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代储企业接到指令后能第一时间组织调度和运送应急物资到事故现场,并安排专业人员指导、协助应急物资的使用,实现可随时调用应急物资,全力保障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四要抓好应急演练。要常抓应急队伍建设,定期、不定期开展有针对性应急演练,掌握对应急物资特性、使用方法及用途,确保环境应急工作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