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仕佰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净水材料循环联产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写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委托环评单位后应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净水材料循环联产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东至经济开发区;
(3)建设内容:项目拟综合利用处置副产废盐酸,废铝灰等危废,年产15万吨净水材料,其中5万吨固体聚氯化铝、10万吨液体聚蚕化铝等产品生产装置及设备相关办公楼、研发中心、配电房等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安徽仕佰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东至经济开发区
姓名:董先生
手机:135 6713 512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安徽皖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邮箱:125886725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此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