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委托安徽显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年产2.9万吨新型高性能磷系阻燃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和生态环境部2018年7月16日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公司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个工作日内,首次公开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公式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2.9万吨新型高性能磷系阻燃材料项目
单位名称: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建设内容: 年产2.9万吨新型高性能磷系阻燃材料(含2.05万吨聚磷酸铵、0.2万吨包裹聚磷酸铵、0.3万吨二乙基次膦酸铝、0.25万吨成炭剂以及0.1万吨高效阻燃剂)生产装置、仓库、储罐区、污水处理、公用工程、办公大楼。
2、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联系人:左晓佛
联系电话:86-763-3129090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情况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安徽显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工
联系电话: 0551-65573520
4、公众意见表的下载链接:见附件
5、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本次公示提供的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取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池州聚石化学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