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环委办《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环境专项监督长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切实提高环境监督员、巡查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责任区生态环境监督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实现生态环境问题及时发现与上报,7月22日,建设环保处组织召开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培训会议,九华乡、九华镇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分管领导及专职人员,各村(社区)环境专项监督长及环境监督员参加了培训。
会议认为:推行环境监专项督长制,是省委、省政府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要求,立足标本兼治、突出制度治本,在生态环境领域实施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村(社区)环境监督员是实现生态环境监督在基层有“耳目”,有“触角”,有抓手,全方位提高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能力的重要保障。
会议要求:一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环境监督长这项工作推深做实。二要加强组织领导。监督长制管理中心要发挥牵总作用,制定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调度,加强督促指导,要把责任压实到位、压力传导到人,形成乡镇村监督长和各专职监督员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取得实效。乡镇环境监督所和示范点村要做到“八有”(有场所、有专人、有牌板、有资金、有设备、有制度、有资料、有记录)。三要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取得实效。乡镇要建立健全巡查方案,侧重巡查区域,村(社区)监督员要切实发挥“触角”作用,加强所属网格巡查检查,要熟练掌握处理流程,规范巡查记录,及时上报信息,认真整理巡查台账;要善于发现问题,敢于较真问题,规范处置问题。形成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处理问题、反馈问题的工作闭环,真正打通环保监管最后一公里。
会议还传达了市环委办《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环境专项监督长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并就专职环境监督员常见生态问题分级分类处置清单进行了专题详细解读辅导。
最后,与会人员进行了讨论交流,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建议。通过此次会议,提高了各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员)对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的思想认识,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职责,增强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将进一步推动风景区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