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生态观、责任观,全力以赴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深做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坚定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县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办公室于7月14日组织开展针对乡镇、开发区的环境专项监督长和专职监督员的工作职责培训会议,希望通过此次会议,能将工作落地,责任落人,做到“责有人负,事有人干”,构成完善的环境专项监督长制体系。
会议重点解读了《青阳县全面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工作方案(试行)》,详细阐述了环境专项监督长制组织体系的由来、人员构成、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示例四个方面,严格落实“点对点、长对长”责任链要求,并针对生态环境工作重点任务、巡查排查内容等做了重要部署,为全面推进我县环境专项监督长制体系建设工作夯实了基础。
目前,青阳县11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117个行政村(社区)已根据试行方案成立了各级工作机构,统一制定了制度上墙机制,建立了“自下而上”的上报机制、“自上而下”的交办机制、专业效率的环保管家机制、便捷有效的举报机制,整体框架已见雏形,下一步任务是从村级环境监督长(员)抓落实,采取鼓励机制来发挥基层优势,把环境监督的触角无限延伸到基层末端,确保生态环境监督“无死角、无遗漏、全覆盖”,真实打通环保监管工作“最后一公里”。
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办公室是结合分析(调度)、汇总(排查)、评估(研判)、上报(交办)、跟踪(销号)于一体的信息处理中心,及时做好环保管家和乡镇(开发区)、村级(社区)环境监督长(员)的衔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上报”。各乡镇、开发区需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抓重点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台账,形成常态化机制,按时按件按等级上报。
通过此次会议,增强了各级环境专项监督长(员)对该项工作的认识,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职责,提升了政治觉悟,使从事这项工作更加具备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更大力度的推动环长制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