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全过程服务质量,池州市生态环境局优化政务服务,改进工作、主动帮扶,多措并举助力企业更好发展,全力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要求和新修订的推进报告表格式环评审批,减少行政审批和备案项目数量,简化报告表编制内容,降低编制难度,做好审批服务。上半年持续做好排污许可证、入河排污口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和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核发登记申请、变更、延续动态更新92个。二是持续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开展了政务服务事项调查摸排工作,对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进一步动态调整完善并经审定通过予以公布。三是全面推进不见面审批。完成排污许可的“跨省通办”,申请人可异地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由排污企业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并发证。四是规范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管理。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性”告知检查项目和检查子项目。2021年1-6月,市本级共抽查排污单位56家次,其中重点排污单位15家次,一般排污单位41家次。切实开展联合双随机,上半年,共联合市直其他部门进行双随机检查企业3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