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7-07 09:39  点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园区规划建设及发展历程中存在问题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文本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阶段将在听取公众和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1-2030年。

3、发展定位

围绕“技术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的主线,结合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和本地资源要素,形成“一中心、两示范、三高地”。

“一中心”:全球镁合金先进技术产业化中心

“两示范”:长三角一体化融合发展示范区、安徽省高质量创新发展示范区

“三高地”:开放发展新高地、绿色低碳发展新高地、现代服务新高地

4、总体发展目标

2030年,经开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300亿元,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主导产业集中度和显示度大幅提升,镁合金新材料产业竞争力国际领先,精密制造、智能装备、新能源汽车、航空制造等重点领域国内先进,现代服务业水平高度发达,形成更加成熟定型的制度成果,打造高端资源要素配置的核心功能,建成具有较强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经济功能区,成为长三角地区深度融入经济和产业全球化的关键节点之一。公共服务水平、基础设施水平、生态环境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5、评价主要结论

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青阳县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等均具有较好的协调性与一致性,规划符合区域“三线一单”管控要求。规划方案得到当地公众的普遍支持,规划实施后对区域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影响均较小,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可以接受。

经开区本轮规划主导产业及用地面积符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中相关要求,规划定位与发展目标基本合理,规划用地布局、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方面虽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本次评价均针对性提出了进一步优化调整建议。总体而言,本次环评编制注重了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在落实本规划环评中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轮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是可行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见本网页附件,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于规划实施单位处,公众可联系前往查阅。

2)公众参与调查问卷:调查问卷见本网页附件。

、规划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宋局长

联系电话:13705665180

电子邮箱:914600887@qq.com

、规划评价机构及联系方式

规划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北苑大羊坊8

咨询及联系人:

联系电话:15711466570

邮箱:1454597758@qq.com

六、公众反馈意见的方式与时间

公众请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实施单位或规划环评单位联系,反馈对本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