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直属园区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细化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环企直通车”行动中的“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提高“十百千”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6月4日
市生态环境局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
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细化落实省生态环境厅“环企直通车”行动,提升环保服务企业“十百千”行动实效,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助力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实现生态和发展共赢,奋力谱写新阶段“三优池州”崭新篇章,特制定本方案。
一、服务对象
市生态环境局每年与50家左右企业结对服务,各分局、直属园区分局可根据本地区发展实际,确定结对服务企业数量,原则上各分局结对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10家。
结对服务企业原则上要覆盖不同规模、不同产业领域,重点关注传统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不同领域的重点企业。
二、服务内容
结合“四送一服”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例行执法检查、“带案下访”活动和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督查等方式,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服务模式,认真落实“四个机制”,帮助结对企业提升污染治理和绿色发展能力。
一是落实“点对点”帮扶机制。市生态环境局班子成员每人每年结对服务1-2家企业;各分局、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结对服务2家左右企业。市生态环境局成立“十百千”行动专项服务队,各分局要结合辖区内企业环保服务需求,抽调本单位党员和业务骨干,成立县(区)级“十百千”行动专项服务队,为结对企业实施全程服务,定期对接联动,了解并处理企业需求,及时宣传环保政策,做好法律法规释讲和技术辅导工作。
二是落实“一对一”体检机制。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业务骨干形成专家团队,每年为结对服务企业开展一次“集中问诊、入企开方”体检活动,通过“望”现场、“闻”需求、“问”难题、“切”问题,建立“一企一账”清单,提出针对性的治理方案,指导企业抓好问题整改,提升企业治污能力,增强企业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
三是落实“促企引商”机制。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双招双引”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和配合结对服务企业以商招商,尤其在产业链上下游、绿色低碳产业上加大招商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四是落实“聚点带面”宣传机制。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总结“十百千”行动取得的好经验和实实在在的成效,特别是聚焦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创新做法,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服务企业的浓厚范围。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将及时发布各地落实“十百千”行动的创新做法和成效。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省厅的统筹指导下,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十百千”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分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谋划任务内容、服务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各分局、局属各单位需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及典型案例(报告提纲见附件1);并尽快确定本地区、本部门结对服务企业清单(具体详见附件2),于6月8日前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科(联系人:袁卿,18956687795,25698070@qq.com)。
二是保证服务实效。市、县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省厅“环企直通车”行动要求(皖环发〔2021〕24号),集中专业力量,统筹优势资源,形成服务企业的强大合力。在结对服务中,避免扎堆服务、重复走访,对企业存在问题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切实提高“十百千”行动的针对性、有效性。此项工作开展和成效情况,将纳入市局对各分局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三是强化跟踪办理。市生态环境局将定期对“环企直通车”开展情况进行督促,以适当形式通报。结合各地引导企业开展与省厅“面对面”互动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和省厅具有指导意义的办理答复案例一并公开宣传,为其他企业处理类似问题提供借鉴。
四是严守纪律规矩。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正确把握好“亲”“清”之间的关系,既不能“清”而不“亲”,又要自觉抵制“亲”而不“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具体要求,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