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拟建银电解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评价工作相关信息,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银电解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冠大道88号
现有工程及环境保护情况:厂内主要设一套铅冶炼系统、一套锌冶炼系统及一套含铜铅锌固体废物综合回收系统,其中铅冶系统采用“底吹-侧吹-烟化炉的三连炉”炼铅新工艺,锌冶炼系统采用“热酸浸出-低污染黄钾铁矾”湿法炼锌工艺,含铜铅锌固体废物综合回收系统采用“侧吹-烟化炉”熔炼工艺。锌冶炼制酸尾气经“碱法脱硫+静电除雾”处理达标后排放,铅冶炼制酸尾气经“碱法脱硫+静电除雾+臭氧脱硝”处理达标后排放,含铜铅锌固体废物综合回收系统制酸尾气经“臭氧脱硝+碱液吸收+电除雾器”处理达标后排放,铅系统侧吹炉、烟化炉烟气经“布袋除尘+氧化锌脱硫+臭氧脱硝”处理达标后排放,含铜铅锌固体废物综合回收系统烟化炉烟气经“表冷+袋式除尘+二级净化+双氧水脱硫+臭氧脱硝+碱液吸收+电除雾器”处理后达标排放“,三连炉”环集收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排放,净化槽、浸出槽酸雾废气分别经“气液分离+网格式除雾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反射炉废气经“袋式除尘+碱法脱硫”处理后达标排放,铅精炼废气经湿法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贵铅炉烟气、精铋除锑烟气、阳极泥回收环境集烟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铋精炼氯化除铅烟气一起进入碱喷淋处理后达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直接经排气筒排放,焙烧炉配料粉尘、上料口粉尘、转运站粉尘、排料口粉尘、球磨机粉尘、粉煤制备粉尘等废气分别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锌系统余热发电站循环冷却水属清洁水,直接外排于秋浦河故道;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外排至市政生活污水管网系统;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现有工程已由池州市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在实际运行中,环保设施稳定达标,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执行报告上报制度。
本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本项目总投资2468万元,包含银电解系统、废原料袋清洗破碎系统、危废库改造项目、锌阴阳极板维修项目及锌砂库项目,共5个子项。
(1)银电解系统:以厂内自产的金银合金浇铸成的阳极板及外购成品阳极板为原料,拟在现有铅阳极泥综合回收车间内新建1套银电解精炼系统,并配套氮氧化物处理系统。银电解精炼采用“高电流密度电解+无残极电解”工艺,产出的银锭质量满足国标1#银锭及出口银锭质量要求。银电解阳极泥采用酸洗过滤烘干后,最终浇铸成合质金金锭。
(2)锌阴阳极板维修项目:以锌系统电解工序产生的旧阴、阳极板为主要原料,结合厂内自产铅锭、银电解产出的银锭,并外购铝锭、锡锭及导电铜排等,生产阴、阳极板,以满足锌系统电解生产需求。其中,阳极板制造采用压延制造工艺。
(3)废原料袋清洗破碎系统:将铅砂袋、锌砂袋、纯碱袋及锰粉袋等废原料袋收集后,通过清洗、破碎等工序回收袋中残留铅锌砂原料。
(4)锌砂库项目:新建一座贮存能力约6万吨的锌砂原料库,并配套设置洗轮机和雨水收集池。
(5)危废库改造项目:改造锌厂区内的原锅炉煤棚为铜渣贮存危废库。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冠大道88号
联系人:章工
电话:0566-3397114
E-mail:1781898612@qq.com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南路25号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主要向公众征询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格式具体见附件。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7日
附件1
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银电解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银电解及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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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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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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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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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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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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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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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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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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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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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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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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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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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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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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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