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1号)和市级统一部署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经集中会审、二次复审、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扎实开展了三个清单2021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现将《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调整后权责清单》《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调整后事项清单目录》《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调整后事项清单目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5月月14日前,与我单位宣教法规科联系。
联系电话:2044028;联系人:黄文;通讯地址:池州市长江南路396号中环大厦;电子邮箱:1602224132@qq.com。
附件:
1.《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调整后权责清单》(征求意见稿)
2.《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调整后公共服务清单》(征求意见稿)
3.《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调整后事项清单目录》(征求意见稿)
4.《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行政权力中介服务(规范)调整后事项清单目录》(征求意见稿)
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