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气东送殷汇阀室-石台支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3-15 11:25  点击次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川气东送殷汇阀室-石台支线工程

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池州市石台县境内

建设项目概况本工程起于池州西分输站,终于石台分输站,线路长度61.5km,途径池州市贵池区、池州市石台县。管线设计规模为6×108Nm3/a,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D323.9mm。沿线新建3座站场(池州西分输站、小河分输站、石台分输站),新建3B类监控阀室(1#阀室、2#阀室、3#阀室)

建设性质:新建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联系人:张德生     联系电话:14790457770

邮箱:512340806@qq.com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龙图路置地广场c座西气东输合肥输气分公司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海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15553242855

邮箱:949835022@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202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