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重点,细化职责。根据《池州市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阶段性工作方案》要求,以加强对禁止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零售餐饮等领域禁限塑的监督管理、推进农膜治理等7个方面为着力点,细化部门职责,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统筹安排。
摸清底数,建立名录。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危险废物三年行动方案以及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开展涉及废塑料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加工利用、处理处置的执法检查,摸清污染底数,建立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企业名录,目前我市共有5家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企业。
联防联动,合力监管。推动建立部门协作配合、联席会商、信息共享、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市发改委等部门的协调合作,结合年度“清废行动”以及“散乱污”整治等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废弃塑料非法加工、堆存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对5家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企业和1家垃圾焚烧厂的监管力度。